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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跟老太婆离婚!”近日,83岁的侯伯到广州市海珠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他怀疑结发妻子、81岁的林姨有外遇,要求离婚和分割共同财产。经过江南中司法所和杏园社区工作人员的反复调解,终于平息了这场家庭纷争,侯伯再也不提离婚之事了。

记者昨日在广州市司法局采访时获悉,广州市司法局努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生活圈,目前全市已设立20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委、居委等设立了1150家法律援助联络点。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承办案件7340件,其中民事案件5720件,刑事案件1620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30390人次。

八旬老翁疑妻外遇 幸得调解人员释疑

侯伯住在海珠区紫山大街。今年3月底,他一个人激动地来到海珠区法律援助处要求咨询婚姻的法律问题。经过工作人员询问,侯伯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希望能在律师的帮助下与结婚60多年的老伴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江南中街司法所接报后,迅速与杏园社区工作站沟通联系,上门查清事实。原来,侯伯是一名离休干部,与老伴林姨育有一对儿女,女儿已退休,儿子长期瘫痪在床,主要由林姨照顾。两老风风雨雨一起走过几十年,相濡以沫,感情不错。大概两三年前,侯伯患白内障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性情有所变化,对身边事物疑神疑鬼,并怀疑林姨有外遇,时常为一点小事大发雷霆,甚至对林姨辱骂不已。林姨为了照顾行动不便的儿子和有严重视力障碍的侯伯,一直默默承受本不该有的侮辱。

调解人员多次主动上门做细致深入的开导工作,一方面向侯伯讲清楚,目前两老名下只拥有这一套房,且面积不大,很难对房产进行分割。若离了婚,侯伯和儿子可能面临无人照料或照料不当的局面。另一方面,调解人员也与林姨及其女儿谈心,希望她们客观面对侯伯的心理、身体状况,加强对侯伯精神上的关心照顾,促进家庭和睦。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侯伯的情绪大为改观,再没提及离婚的事,家庭关系趋于缓和。这场家庭风波终于平息了。

残疾妇女与吸毒男离婚 全靠援助律师帮助

今年5月,江南中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辖内的残疾人吴某芳因为丈夫长期吸毒且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希望与丈夫离婚并取得女儿抚养权。但对法律一知半解的吴某芳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她通过居委会了解到江南中法援工作站有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就立刻到那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起诉其丈夫黎某某,提出离婚并要求解决女儿抚养权问题。

接待她的廖琼灵律师在了解案情之后,发现这件案子十分棘手,一是吴某芳的丈夫现在被关押在戒毒所中,没有人身自由,当事人无法跟他接触,也不知道他是否同意离婚;二是由于各种原因,吴某芳的丈夫既没有身份证,也没有户籍资料,法院在公安局“查无此人”,没法立案,婚也就离不成了。吴某芳虽然心急如焚,但也不知道该告谁。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廖律师冒着高温到派出所找其丈夫以前的户籍资料和戒毒证明,到结婚登记处找登记时的身份资料。经过积极调查取证,最后法院在戒毒所里开庭审理了这一特殊的案件。经一审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支持了吴某芳的诉讼请求。

廖琼灵告诉记者,在他处理的案子中,家庭纠纷、房产纠纷、邻里纠纷占很高比例,“像被狗咬伤、楼上漏水之类的纠纷,如果选择打官司解决,一方面是成本高、时间长,另一方面即使问题解决了,邻里之间的关系却因此闹僵,很容易产生新的矛盾”。廖律师说,自从群众知道社区里有免费的法律援助之后,发生纠纷之后就会先到法律顾问这里咨询。如果咨询后发现自己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自然就会让一步。

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现在,老百姓想申请法律援助,不必大老远地跑去市、区(县级市)法律援助处,因为在街镇、村(居)就有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法律援助。

以前,由于市、区(县级市)法律援助处都设在城区中心,老百姓想申请法律援助,往往要费一番工夫。为了让老百姓能够更方便快捷地得到法律援助,广州市司法局打造了“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将法律援助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据悉,广州市司法局通过统筹内部资源的方式,推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依托街镇司法所、群团组织等设立了20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委、居委等设立了1150家法律援助联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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