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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不办过户登记手续是指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致使房屋所有权仍属卖方。这是十分普遍地发生在房屋购销过程中的陷阱,其受害者多是买方,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规定,城市房屋买卖须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缴纳契税、产权过户等手续,其中过户手续是核心和关键。所谓产权过户,即房地产管理局收回和注销卖方的房地产证,而就其所卖房产向买方颁发新的房地产证,新证户名为买方姓名。根据学术界理论及司法实践倾向性意见,如果城市房屋买卖不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始终不转移,即仍属卖方。

因此,买卖城市房屋,应当牢记去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才付清余款,这样可督促卖方积极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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