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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的事儿,对于咱们很多中国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天大的事儿。很多人奋斗了一辈子,可能还买不起一套房。不过,一位陈姨妈,想卖掉自己在沙市的房子,再去武汉买房,可是房子卖了好几次,都没卖成。这是怎么回事呢?>>相关: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小爱在荆州市房产交易中心门口,刚刚碰到陈姨妈,她就拿出了她手里的一堆资料给记者看。“他要求什么,我就去做,全搞完了,还是不跟我办。”看到陈姨妈在这里愤怒地倾诉着,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陈姨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呢?这个问题还得从陈姨妈买房子说起。陈姨妈说:“这套房子是我公公的房子,后来拆迁,我出了一点钱,把房子扩了。”

  原来,现在这套不能过户的房子,是还迁房。当年,陈姨妈的老房子被拆后,在原地建起了新房,陈姨妈便在原有房子的面积上,补了一些钱,加了点面积,买下了现在的房子。但是现在陈姨妈和她的女儿都搬到了外地,这套房子留着也没用,就想把房子给卖掉。“我自己的钱,自己办的,他硬说是我女儿按的手印,说是商品房,商品房不能卖。卖不出去了。”>>相关: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陈姨妈说,其实这个房子本来应该写自己的名字,但是想到房子最终都是会留给女儿,为了省下过户费,陈姨妈就直接把女儿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但是,没想到,当时自己为了省钱,现在事情却变得那么麻烦。

  原来,十几年前,陈姨妈有一个女婿,现在陈姨妈所说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正是她女婿的名字。2002年,陈姨妈的女儿和女婿离了婚,但是现在到了要卖房的时候,房产证上却出现了女婿的名字。为了这件事,陈姨妈东奔西走,咨询过很多地方。陈姨妈说:“他说你公证什么,我说公证房子,他说什么都没有,让我去找房管局,我又去找法院,法院也说,你起诉谁啊?”

  小爱和陈姨妈一起来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工作人员马上开始了解陈姨妈的情况。工作人员才问了两个问题,马上就了解到了事情问题所在。以陈姨妈的购房时间,和她女儿与女婿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来看,房子是在陈姨妈的女儿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所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现在要卖房,需要双方共同处理。但是陈姨妈却不这么认为。

  工作人员介绍,像陈姨妈这样的情况,他们遇到过很多。马上,工作人员给出了解决问题的两种方法。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二是如果协商不到位可以到法院申请财产分割。>>相关: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但是,陈姨妈觉得,第二种方式她已经去咨询过了,法院并不受理。

  工作人员介绍:“要你女儿去法院,申请对婚姻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你的起诉对象、办的事要对,法院才会受理。”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陈姨妈也弄明白了。要去解决房子的问题,显然夫妻双方协商的方式是最好的,不过现在女儿在外地工作,要办这些事也只能等女儿回来再办了。>>相关: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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